高云翔案再开庭 第四次保释申请仍被拒

高云翔案6月7日第四次开庭,高云翔律师再次提出保释申请,但据最新消息法院方面考虑到中澳两国之间缺乏引渡条约等原因,再次拒绝了保释申请,下一次初审保释的时间就在6月18日。


高云翔案7日再开庭:第四次保释申请仍被拒

6月7日,高云翔涉嫌性侵案举行了四审,整个过堂的时间不到1分钟。法庭确认6月7日已经收到关于高云翔案提交的新证据,律师表示仍有新证未提交,该案将于7月19日再审。另外,收押高云翔的看守所被换,可能源于其身体状况等个人原因。

据澳洲方面的律师表示,部分新证是关于受害人医疗证据和医检仪器方面的材料,而且将于7月5号之前再次的提交。从目前法庭方面得到的消息,关于高云翔案件的证据分二大部分,一方面是事实性的性侵证据,另一方面是医院检验证据。

另外,高云翔律师已在4月10日向悉尼地方法院申请过一次保释,然而被法官拒绝。6月18日上午,高云翔律师将会再向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提出的保释申请。
高云翔案-案件回顾:

3月29日,据《每日电讯报》Daily Telegraph 的报道,一名36岁的女子向警方投诉称,周一她在悉尼香格里拉大酒店的一个房间内遭到中国男影星高云翔和另一名男子王晶(音译Jing Wang)的袭击,后两人被警方逮捕,至今仍被拘留。该女子表示,她和高云翔、王晶进入悉尼一家香格里拉的酒店房间内,两人对自己实施了性侵。其中一名男子本周二下午,在香格里拉的酒店房间内被捕,另一名男子不久后,在悉尼CBD的Haymarket被捕。据网友爆料,被性侵女子为36岁华裔女编导。

随后,高云翔的律师提出为其申请保释。4月10日,演员高云翔涉嫌性侵案在悉尼中央地方法庭再度开庭。据庭审现场前方律师反馈,被告人与被侵害人有过一次性交,是否自愿尚未确定。但由于本案有两位被告人——高云翔和王晶,目前并不清楚与被侵害人发生性交的是哪一位。

此外,作为证人出庭的陈女士愿意向公司借120万澳币保证金,为高云翔提供80万澳币,为王晶提供40万澳币。根据法庭传来的最新消息,澳大利亚警方向法官提交了十页纸的证据,其中只有两三行是关于高云翔的。证据显示,高云翔和那位受侵害人在房间呆了36分钟,并没有造成受侵害人身上的淤青。

经过几个小时的庭审,澳洲当地法官提出拒绝高云翔被保释。
高云翔的律师已在4月10日向悉尼地方法院(Central Local Court)申请过一次保释,然而法官考虑到中澳两国之间缺乏引渡条约等原因,拒绝了保释申请。

但根据法院方面的消息,高云翔的律师已提出再次申请保释,下一次初审保释的时间就在6月18日。

从上面可以看到,在六月份高云翔案会有两次开庭,一个是媒体事先报道过的、即将在6月7日进行的过堂,另一个就是高云翔的律师准备在6月18日上午向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New South Wales)提出的保释申请。

6月18日的是保释初审(Callover),即询问双方的案件准备情况并决定对保释申请进行正式庭审的时间,一般是在初审后的一到两周,因此审理该保释申请有可能会在六月底七月初。

据唐林律师行分析,在澳大利亚这样的法治国家,任何司法流程都必须有法律依据,这次的保释申请也不例外。根据新南威尔士州保释法第66条第1款和第49条的规定(Section 66 (1) and Section 49 of the Bail Act 2013):若保释申请在其他法院被拒,新州最高院(Supreme Court of New South Wales)可以再次受理保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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